PFH收集個人資料聲明
2024 05-03

PFH 尊重並致力保護您的個人資料私隱,請閱讀此通知,了解我們如何收集、儲存、使用及披露您的個人資料。 

關於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條例」)及《個人信貸資料實務守則》致客戶及其他個別人士的通知

(a) 客户或須不時就下列事宜向PFH提供有關資料:

  • 1. 開立或運作戶口; 
  • 2. 建立或延續由PFH提供供應的服務(包括信用卡以及與該等相關服務)。

(b) 若未能向PFH提供該等資料可能會導致PFH無法建立、維持或向客户提供服務。

(c) 客户於PFH日常業務過程中與或透過PFH進行交易時,PFH亦會收集客户的資料,例如在客戶申請信用卡交易或進行溝通時透過文字或電話錄音系統之文書或對話。

(d) 客户的資料可使用資料作下列用途(或其中任何一項):

  • 1. 處理客户建立、產品及服務的申請(包括評估客户申請的成功機會及/或合適性);
  • 2. 日常業務運作;
  • 3. 對客户進行信貸檢查(服務申請,及每年的定期或特別檢討期間(通常一次或多於一次);
  • 4. 建立及維持PFH的信貸評分模式;
  • 5. 協助其他金融機構進行信貸調查及追討債務;
  • 6. 保存客户的信貸紀錄,以供目前及今後參考;
  • 7. 確保客户維持可靠信用;
  • 8. 設計供客户使用的信用卡服務;
  • 9. 推廣服務、產品及其他促銷標的;
  • 10. 確定欠付客户或其所欠的負債金額;
  • 11. 執行客户所負義務,包括但不限於向客户及就其義務提供扺押的人士追收欠款;
  • 12. 為履行下列適用於PFH的任何資料披露及使用義務、規定或安排:
    • i. 目前或將來於香港特別行政區境內或境外的任何具法律約束力或適用的任何法律或規例。
    • ii. 目前或將來存在於香港特別行政區境內或境外的任何法律、監管、政府、稅務、執法或其他機關, 或金融服務供應商的自律監管或行業組織或協會作出或發出的任何指引或指導;及任何國際指引、內部政策或程序。 
    • iii. PFH因其位於或跟相關本地或外地的法律、監管、政府、稅務、執法或其他機關,或自律監管或行業組織或協會的司法管轄區有關的理財、商業、業務或其他利益或活動,而向該等本地或外地的法律、監管、政府、稅務、執法或其他機關,或金融服務供應商的自律監管或行業組織或協會承擔或被彼等施加的任何目前或將來的合約或其他承諾。 
  • 13. 遵守為符合制裁或預防或偵測清洗黑錢、恐怖分子融資活動或其他非法活動的任何方案就於PFH內共用資料及資訊及/或資料及資訊的任何其他使用而指定的任何義務、要求、政策、程序、措施或安排; 
  • 14. 供PFH全部或任何部份業務及/或資產的實際或潛在承讓人,或PFH對客户的權利的參與人或附屬參與人衡量有關轉讓、參與或附屬參與所涉交易;
  • 15. 與上述用途有關的任何其他用途。

 

(e) PFH會對其持有的客户資料予以保密,但可就(d)段列出的用途把該等資料提供、轉移或披露給(香港特別行政區境內或境外的)下述任何各方:

  • 1. 就信用卡服務的建立、運作、維持或提供而向PFH提供行政、電訊、電腦、支付或其他服務的任何代理人、承辦商或第三方服務供應商;
  • 2. 對PFH有保密責任的任何其他人士;
  • 3. 向出票人提供已付款支票副本(其中可能載有收款人的資料)的付款銀行;
  • 4. 信貸資料服務機構及(如有違約事件)欠賬時將提供給收數公司;
  • 5. 根據對PFH有約束力或適用於PFH之任何法例或規例的規定,或根據並為施行由規管PFH之任何法律、監管、政府、稅務、執法或其他機關,或金融服務供應商的自律監管或行業組織或協會作出或發出的並期望PFH遵守的任何指引或指導,或根據PFH向本地或外地的法律、監管、政府、稅務、執法或其他機關,或金融服務供應商的自律監管或行業組織或協會的任何合約或其他承諾(以上不論於香港特別行政區境內或境外及不論目前或將來存在的),而有義務或以其他方式被要求向其披露該等資料的任何人士;
  • 6. 和客户已有或擬有業務往來的任何金融機構及商業收購公司;
  • 7. PFH全部或任何部份業務及/或資產的任何實際或潛在承讓人,或PFH對客户的權利的參與人、附屬參與人或受讓人; 
  • 8. 提供或擬定提供擔保或第三方抵押,從而擔保或抵押客户之義務的任何方;
    • i. PFH合作品牌夥伴(該等合作品牌夥伴名稱會於有關服務及產品的申請表格上列明,視乎情況而定);
    • ii. 就以上(d)(9) 段列明的用途而被PFH任用之外部服務供應商(包括但不限於寄件中心、電訊公司、電話促銷及直銷代理人、電話中心、資料處理公司及資訊科技公司)。該等資料可能被轉移至香港特別行政區境外。 

 

(f)   就客户(以任何身份)於2023年12月31日當日或以後申請的有關的資料

  • 1. PFH可能會把下列與客户有關的資料(包括不時更新任何下列資料的資料)以PFH及/或代理人的名義提供予信用卡資料服務機構:
    • i. 客户全名;
    • ii. 香港身份證號碼或旅遊證件號碼; 
    • iii. 出生日期; 
    • iv. 通訊地址; 
  • 2. 信用卡資料服務機構將使用上述由PFH提供的資料統計客户存於信用卡資料服務機構的個人信貸資料庫內供信貸提供者共用(須受根據條例核准及發出的《個人信貸資料實務守則》的規定所限)
  • 3.  PFH可於以下期間(於2023年12月31日之後)不時查閱信用卡資料

(g) 在直接促銷中使用資料

PFH擬把客户資料用於直接促銷,而PFH為該用途須獲得客户同意(包括表示不反對)。就此,請注意:

  • 1. PFH可能把PFH不時持有的客户姓名、聯絡資料、信用卡資料、交易模式及行為、財務背景及人口統計數據用於直接促銷;
  • 2. 可用作促銷下列類別的服務、產品;
    • i. 信用卡及相關服務及產品;
    • ii. 獎賞、獎勵或優惠計劃及相關服務及產品; 
    • iii. PFH品牌合作夥伴提供之服務及產品(該等品牌合作夥伴名稱會於有關服務及產品的申請表格上列明,視乎情況而定); 
    • iv. 為慈善及/或非牟利用途的捐款及捐贈; 
  • 3. 上述服務、產品及促銷標的可能由PFH及/或下列各方提供或(就其他推廣活動、捐款及/或捐贈而言)徵求: 
    • i. 第三方金融機構、信用卡公司;
    • ii. 第三者獎賞、客戶或會員、合作品牌或優惠計劃供應商; 
    • iii. PFH之品牌合作夥伴(該等品牌合作夥伴名稱會於有關服務及產品的申請表格上列明,視乎情況而定); 
    • iv. 慈善或非牟利機構; 
      • a) 除由PFH促銷上述服務、產品及促銷標的以外,PFH亦擬將以上(g)(1)段所述的資料提供予以上(g)(3)段所述的全部或任何人士,以供該等人士在促銷該等服務、產品及促銷標的中使用,而PFH為此用途須獲得客户書面同意(包括表示不反對);
      • b) PFH可能因如以上(g)(3) 段所述將資料提供予其他人士而獲得金錢或其他財產的回報。如PFH會因提供資料予其他人士而獲得任何金錢或其他財產的回報,PFH會於以上(g)(3) 段所述徵客户同意或不反對時通知閣下。

如客户不希望PFH如上述使用其資料或將其資料提供予其他人士作直接促銷用途,客户可通知PFH行使其選擇權拒絶促銷。

 

(h) 根據條例的條款及據條例核准和發出的《個人信貸資料實務守則》,任何客户有權:

  • 1. 查問PFH有否持有其資料及查閱該等資料;
  • 2. 要求PFH改正任何有關其個人不準確的資料;
  • 3. 查明PFH對於資料的政策及程序並獲告知PFH所持及其有關個人資料的種類;
  • 4. 要求獲告知哪些資料會被例行披露予信貸資料服務機構或收數公司,並獲提供進一步資料,藉以向有關信貸資料服務機構或收數公司提出查閱和改正資料的要求;
  • 5. 對於PFH向信貸資料服務機構提供的任何戶口資料(為免產生疑問,包括任何戶口還款資料),於悉數清償欠款而終止戶口時,指示PFH向信貸資料服務機構要求從資料庫刪除有關戶口資料,惟是項指示須於終止戶口後五年內提出,而該戶口在緊接終止之前五年內,並無拖欠還款超過60天的紀錄。 戶口還款資料包括上次到期的還款額、上次報告期間所作還款額(即緊接PFH上次向信貸資料服務機構提供戶口資料前不超過31天的期間)、剩餘可用信貸額或未償還數額及欠款資料(即過期欠款額及逾期還款日數、清還過期欠款的日期和悉數清還拖欠超過60天的欠款的日期(如有))。
  • 6. 如出現關於戶口的拖欠還款情況,除非拖欠金額在自出現拖欠之日起計60天屆滿前被悉數清還或撇賬(因破產令悉數清還或撇賬者除外),否則信貸資料服務機構可保留該戶口還款資料(定義見上文第(h)(5)段),直至自欠款悉數清還之日起計滿五年為止。

 

(j) 如客户因被頒布破產令而導致其戶口中的任何金額被撇賬,則不論其戶口還款資料(定義見上文第(h)(5) 段)

是否顯示有拖欠還款超過60天的紀錄,信貸資料服務機構均可保留該戶口還款資料,直至自欠款悉數清還之日起計滿五年為止,或自客户提出證據通知信貸資料服務機構其已獲解除破產令之日計滿五年為止(以較早者為準)。

 

(k) 根據條例的條款,PFH有權就處理任何查閱資料的要求收取合理費用。

 

(l) 在不限制前述條文的一般性的原則下,PFH可就下列有關事項,而不時查閱信貸資料服務機構所持的客户個人及戶口資料或紀錄,而該等事宜涉及向客户提供或該客户擔保其義務之第三方的現有:

  • 1. 增加信貸用額;
  • 2. 縮減信貸(包括取消信貸或減低信用額);
  • 3. 與客户或該第三方展開或實行債務安排計劃。

(m) PFH或向信貸資料服務機構查閱有關客戶的信貸報告用以考慮客户之任何信貸申請。若客户有意索取有關信貸報告,PFH將會告知相關信貸資料服務機構的聯絡詳情。

 

(n) PFH或前文(e)條所指從PFH取得有關資料的任何人士可在或可向其認為合適的國家處理、保存及轉移或披露客户的資料。有關資料亦可根據該國當地的慣例和法例、規則和規例(包括任何政府措施和指令)而處理、保存、轉移或披露。

(o) 任何關於查閱或改正PFH所持資料、索取PFH資料政策及常規的資料或所持有的資料種類的要求,應向下列人士提出:

未來發展財務有限公司

香港尖沙咀廣東道33號中港城第一座1009B室

Email: creditcard@pfh.hk

電話:(852) 3188 8902

 

(p) 本通知不會限制客户在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下所享有的權利。

私隱政策聲明

PFH未來發展財務有限公司(「PFH」)尊重個人資料私隱,並且全力執行及遵守保障資料原則,以及《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條例」)的各項有關規定。PFH向個別人士收集個人資料之時或之前會向他們提供《收集個人資料聲明》。

實務聲明

持有的個人資料的種類

  • 1. PFH持有客戶的個人資料包括但不限於身份證明資料、聯絡資料、財務狀況資料、僱傭資料等,在申請開立或延續賬戶、建立或延續財務信貸備用、要求PFH提供服務及處理查詢/投訴時,需要由客戶不時向PFH提供該等個人資料。

保留資料

  • 2. PFH維持及執行載有個人資料的紀錄的保留指引,以確保個人資料的保存時間不會超過將其保存以貫徹該資料被使用於或會被使用於的目的而所需的時間。根據保留指引內的政策,PFH所收集及持有的各類個人資料是有不同的保留時間。

保障措施

  • 3.  PFH採取所有實際可行步驟以保障所持有的個人資料包括敏感個人資料免於遺失、未經准許的查閱、使用、修改、披露、處理或刪除。PFH為職員提供培訓以確保PFH職員合適地處理個人資料。

披露個人資料

  • 4. PFH可就上述的用途把個人資料提供、轉移或披露予在『《關於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條例」)及《個人信貸資料實務守則》致客戶及其他個別人士的通知》』 之(e)段中列出的任何一方或多方。

外判安排

  • 5.  PFH的服務供應商均受合約約束,須將接觸到的任何資料(如有)保密,以保障資料免受未經准許或意外的查閱、處理、刪除、遺失、使用及保留。

查閱及改正資料

  • 6. 本人如欲查閱或更改由PFH所持有與本人有關的個人資料,請與PFH聯絡或電郵。惟《條例》賦予某些豁免條款,可能適用於查閱及更改個人資料的申請。PFH可能會要求本人提供身份證明,方可申請查閱或更改本人的個人資料;PFH亦可能收取適度的費用,作為處理本人申請的行政費。

 

本人使用本網站即表示同意當中所列出之責任及政策聲明。若英文版本與中文版本之間有任何不一致之處,概以英文版本為準。

 

最後更新日期:2024 年 1 月 11 日